关于在全省中小学中开展教师暑期家访活动的通知
闽委教宣〔2012〕3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合力,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和"三访三创"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中开展教师暑期家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教师暑期家访活动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和教育方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延伸,是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家校和谐、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组织好教师暑期家访工作有利于密切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学生的联系,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有利于促进家长理解、关心、支持教育,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有利于教师强化服务意识,更全面地了解关心学生,提高教师育人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1.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在家表现、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等;
2.向家长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在校表现,指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
3.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对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了解掌握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思想和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的学生、留守儿童(含单亲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残疾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辅导(含心理辅导和学习辅导)和其他助学措施,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鼓励他们积极上进,健康成长;
5.讲解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知识,督促家长或监护人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6.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家访形式
家访主要采取登门走访的形式,原则上以班主任为主、任课教师为辅、学校行政领导参与。对家在外地的学生可采用电话、互联网等现代通讯工具或书信的形式进行家访。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师家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组织好教师家访活动作为强化教师服务意识,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的良好契机,把家访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总结、积极宣传家访活动中的创新实践和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家访经验成果交流活动,对家访活动中的先进教师予以表彰。
2.各校要高度重视家访工作,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策划家访方案。要针对不同的学生和家长群体,探索富有成效的家访措施和方法,提高家访工作质量。要求广大中小学教师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要像关心自己孩子那样关心爱护学生,充分做好访前准备,深入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思想状况,要做好家访手记,做好访后分析,认真总结家访工作经验,确保家访的实效。要将教师家访工作情况存入教师档案,并作为考核教师师德情况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请各地、各省属学校将今年暑期组织开展家访活动情况和《全省中小学教师暑期家访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于2012年9月10日前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人:欧阳迪莎,李嘉,联系电话:0591-87091417,87091437,电子邮箱:jygwxcb417@163.com,传真:0591-87846705。
附件:中小学教师暑期家访情况汇总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2年6月28日
闽委教宣20123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