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和第一批骨干校长培养名单的通知
闽教人〔2012〕50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和第一批骨干校长培养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1]97号)和《关于开展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和骨干校长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99号)精神,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人选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厅研究确定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108名和参加第一批培养的中小学骨干校长211名,现予以公布。
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是加强我省中小学骨干校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将名校长培养人选和骨干校长纳入本地骨干校长培养工程或计划从各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本批名校长培养人选和骨干校长从今年起将分别参加为期3年和1年的培训学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合理安排名校长培养人选和骨干校长的工作和学习,支持名校长培养人选、骨干校长参加各种学习研修和示范帮扶等活动,为名校长培养人选和骨干校长的成长提供有利条件。
名校长培养人选和骨干校长应根据我厅和培养单位的有关规定与要求,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认真完成学习培训任务,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成为我省基础教育的领军人才,并在学校管理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为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培养工作具体安排由福建教育学院和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另行通知。
附件:1.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名单
2.福建省第一批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闽教人201250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