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的规定,本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同时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确需寄宿的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本校2021年秋季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对确需寄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同时,按照“即时收取、按时结算、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对本校学生校服按统一中标价格购买,社会实践食宿费食宿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经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21年08月28日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初中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1.课本费:无
2.作业本费:无
3.寄宿费:无
4.城市中小学服装费:无
5.社会实践代办费:无
特此公示
福州华侨中学
2021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