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艺术学校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之滨、昙石山旁,始建于1956年,2016年4月划归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首批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示范基地、第二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第三批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闽剧)传承基地。
作为福建省唯一承担培养闽剧表演艺术人才的职业院校,学校致力于非遗文化、戏曲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戏曲、音乐、舞蹈专业教师30多名,其中有陈乃春、陈洪翔等两名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7名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闽剧)传承人,1名全国优秀戏曲教师,3名一级演员(演奏员),4名二级演员(演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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