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印发《2026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今年的中考中招工作进行部署。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5〕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中招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位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据统计,全市初三报名中考考生总数共计12.35万人,其中中心市区报考考生1.87万人。为依法、规范、阳光招生,市教育局在《工作方案》研制过程中广泛问计于基层,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意见建议;组织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共同讨论修改完善;召开局务会研究通过,并通过市教育局法律顾问的审查。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今年《工作方案》主要有五个部分,一是有关中考安排与要求;二是有关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三是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办法;四是有关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含自主招生指导意见);五是有关规范考试招生管理的要求。
三、《工作方案》今年主要变化
(一)逐步增加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率,调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比例
今年全市各县(市、区)深入挖掘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据统计,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90954人(不含青少年体育人才“一条龙”等贯通培养计划数),相比去年86005人的计划数增加4949人。今年调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比例,由往年1:0.75调整为1:0.78。即:根据全市初中三年级在校学生数1:0.78比例划定,按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去除小数点,保留整数)作为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迫切需求。
(二)增加综合高中班,缓解职普分流焦虑
今年我市继续在部分公办中职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综合高中班招生区域原则上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一致。入学后学生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最迟可自愿在高一年学期期末前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学籍只转一次,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今年新增安溪陈利职业中专学校作为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
(三)调整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批次到普高第三批次
往年,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录取工作放到普高录取结束之后,在中职学校提前批次进行录取。为赋予考生更多选择空间,今年,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录取工作调整到普高第三批次进行,对考生更加有利。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录取工作招收对象为当年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持续严格规范招生管理
今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组织开展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和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持续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我市全面应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来保障全过程公平公正,凡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须经过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在常规志愿批次被普通高中学校或综合高中班、中职本科“3+4”试点项目录取的考生,若选择放弃常规志愿批次的录取资格,不能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或综合高中班的录取。






:泉州市教育局
: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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