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首次规定若公办小学登记报名学生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或学位余额,将由县(市)区主管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方式(俗称“摇号”方式),确定各校接收的外来工子女,并张榜公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摇号”新规明年秋季起全省推行。
省教育厅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各片区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并公布其联系方式、入学办理流程和报名时间,以利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校登记报名。
按照规定,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应及时公布本校新生招生计划和各年级学位余额,接受暂住在本片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过后,将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上报主管教育局统一审核。
若登记报名学生数少于本校招生计划或学位余额,由学校全部接收;若登记报名学生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或学位余额,由主管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各所学校的接收对象,并张榜公示,避免出现家长排队等待录取的现象。剩余未被录取的学生,由主管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此外,对于因在流入地暂住时间不足或其他原因没有完全达到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尽量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小学或民办学校就读。
省教育厅规定,各地和学校不得对申请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不得进行摸底考试,更不得将摸底考试成绩与入学与否挂钩。
据悉,各地要根据省里有关规定,按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对承担委托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及时足额拨付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