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研究、提出并签署了闽西南五市城市群建设教育部门交流合作工作的八点意见:⑴进一步完善教育合作机制;⑵推动跨区域教育信息与资源共享;⑶深化与扩大五市间校际合作;⑷加强教师交流与教育培训合作;⑸加强基础教育课改与教育科研合作;⑹加强职业教育交流和合作;⑺建立学生交流与实践机制,推动学生交流;⑻推动高校的合作。
会议决定,成立闽西南五市教育合作工作协调小组,由各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成员,各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负责协调、督查日常合作交流工作;以各市轮流主持的形式,每年召开一次局长工作例会,总结交流合作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年度合作计划,推动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协调小组组长由当年轮值市教育局领导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