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德市2013年度中学高级、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说课讲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
现将《宁德市2013年度中学高级、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说课讲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该方案已在宁德教育信息网上发布),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单位)逐一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说课讲课业务考核。
附件:《宁德市2013年度中学高级、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说课讲课实施方案》
宁德市教育局职改办
宁德市2013年度中学高级、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说课讲课实施方案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宁教职改〔2014〕5号),申报中学高级、一级教师职务评审对象要进行说课讲课。为使我市2013年度中学高级、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宁教职改〔2014〕5号)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闽教人〔2014〕20号)文件为依据,认真落实福建省职称评聘工作政策,鼓励先进,择优推荐,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高中学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工作原则
按照闽教人〔2014〕20号和宁教职改〔2014〕5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择优原则。
三、考核内容
1.考核项目:
说课(教材解读)、片段教学。
2.考核范围:
根据中学阶段教学的特点和各学科所涉及的学段平衡的实际,将各学科考核范围统一确定为初中8年级(初中化学9年级)、高中必修模块。
3.使用教材:
根据我市各县(市、区)现行教材使用的情况,对考核使用教材规定如下:
初中:语文(人教版)、数学(北师大版)、英语(科普版)、思想品德(人教版)、历史(人教版)、地理(湘教版)、物理(人教版)、化学(人教版)、生物(人教版)、音乐(湖南文艺版)、美术(湖南美术版)、体育与健康(人教版)、信息技术(闽教版)、心理健康(上海科技版、连榕主编《心理健康教育》(初中版))。(注:初中“物理实验”考核内容为人教版8年级教材中的有关实验内容)
高中:语文(语文版)、数学(人教版)、英语(人教版)、政治(人教版)、历史(人民版)、地理(人教版)、物理(鲁科版)、化学(鲁科版)、体育与健康(人教版)。
注:电教学科没有指定的教材,其考核内容在中学电教工作范围之内。特教学科委托外地评审,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核办法
1.百分制评定说课(教材解读)、片段教学成绩,总分100分,其中,说课(教材解读)占30%,片段教学占70%。
2.考核顺序、课题由抽签决定。备课时间为40分钟(不计分值),考核时间为15分钟(说课3-5分钟,片段教学10-12分钟,先说课后片段教学)。
3.经市教育局申报资格审查及“代表作”水平鉴定合格的参评人员才能参加说课讲课考核(参加说课讲课考核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说课讲课考核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五、操作程序
1.抽签确定顺序。参评人员7:30集中“候考室”,抽签决定考核顺序(登记签号的同时逐一核对身份证)。
2.各学科组1号参评人员提前40分钟进入“准备室”(先抽取课题)准备;之后每隔15分钟,按照顺序,参评人员依次进入“准备室”开始准备。
3.未进入“准备室”的参评人员,统一集中在“候考室”。
4.每个参评人员单独进行考核,时间为15分钟(到13分钟时工作人员举牌提示)。
六、考核时间与地点
定于
七、其它事项
1.参评人员于
2. 参评人员不得将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以及电脑、自备教材与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准备室、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
3. 进入准备室后,参评人员应将本人身份证置放考桌左上方,由监考人员核实身份。
4. 参评人员考核时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申报资格。
本实施方案由宁德市教育局职改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届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