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近期发布《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作为本市教育综合改革及中考改革的一部分,《实施方案》将自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起实行。
上海市教委日前制定发布了《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将自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起实行。《实施方案》坚持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体育中考统一考试项目增加多样性选择的同时,不增加学生实际测试项目,控制学生负担。
总分仍为30分,由统一考试成绩和日常考核成绩各15分组成。日常考核仍由《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七、八、九年级各为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七、八、九年级各为3分)。
考试规则
每次考试,每人考一次,记录有效引体次数。考试中,裁判应明确宣报考生引体的有效累计次数。考试时,考生跳起双手正握杠,直臂悬垂,待身体停止晃动后,两臂同时用力,向上引体(身体不得任何附加动作)。
当下颚超过横杠上缘时,还原到开始姿势,为完成1次,否则不计该次数。双手握杠开始至双手离杠为考试结束,中间连续完成的有效引体次数计为本次成绩。
注意事项
以下为犯规行为:没有从静止状态开始做动作;两次动作之间,手臂没有充分伸直;动作完成时,下颏未超过杠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