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市招考办主任赵仁君就2014年中考相关政策做新闻发布。
今年沈阳市中招政策总体上保持稳定,公办省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仍有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40分线内的限定,指标到校计划仍占公费招生计划的70%。但各公办学校的公费生比例明显增加,占到90.91%,择校计划下降到9.09%。公办省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为63.64%。今年沈阳市中考报名人数45838人,比去年减少2197人,但各校的招录计划基本保持不变,重点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变化1:
公费增至90.91%
择校降至9.09%
2012年起,按照省里要求,沈阳市中招普通高中(包括省、市级重点高中及一般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将由前几年的30%下调到16.67%,今年则再次降为9.09%。与之相对应,公费生比例进一步提高,由83.33%增至90.91%。由于上述数据的变化,公办省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计划也随之改变,由去年的58.33%增至63.64%。
假设沈阳一所公办省级重点高中今年计划招生500人,按去年和今年的比例计算,去年统招公费为125人,指标到校为292人,择校为83人。而今年则分别变成了136人、319人、45人。今年择校计划减少了38人。今年考生应更看重指标到校计划。
去年择校计划占16.67%时,沈阳多所省重点高中择校分反超公费分,如二中公费716分,择校718分。专家分析,择校计划再次减少后,择校分数会进一步提高,同一所学校择校生分数超过公费生分数情况将变得普遍。市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除非考生具有较强实力,否则不提倡“跳水”填报,错过指标到校的公费机会非常可惜。
变化2:
7所市重点高中
晋级省重点批次录取
40中、28中、17中、36中、170中、38中、146中等7所市级重点高中由于通过了沈阳市标准化高中验收,按照相关政策,今年这7所学校从市重点批次晋级到省重点批次录取。
变化3:
省重点统招公费生志愿
由2栏增至5栏
今年省级重点高中志愿栏由去年的11栏增至14栏,统招公费生志愿栏由去年的2栏增至5栏。市招办解释说,今年公费计划增加,同时有7所市级重点高中进入到省重点批次录取,增加3个志愿栏便于考生选择和填报志愿。
关键词
:填报志愿
6月14日至18日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可以填报的招生学校志愿依次为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师范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省级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一般职业高中志愿。其中,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志愿设两个公费生志愿栏,可填报沈阳经济区内其他7城市8所具有跨市招生计划的学校。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学校和同批次录取学校)可以填报14个志愿,依次为两个体育、艺术特优生志愿,一个统招公费生提前录取志愿(可填报省实验中学(含中美合作班)、东北育才学校、市第二中学其中的一所学校),5个统招公费生志愿(不含上述3所学校),一个指标到校生志愿,一个民办学校自费生志愿,4个择校生志愿(含市第二中学中加班)。师范学校可以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志愿。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可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一个公费生志愿和一个自费生志愿。市级重点高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可以填报9个志愿,依次为两个体育、艺术特优生志愿,两个统招公费生志愿,两个民办学校自费生志愿,3个择校生志愿。省级重点职业高中可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一个公费生志愿和一个自费生志愿。一般高中可以填报6个志愿,依次为一个体育、艺术特优生志愿,3个统招公费生和民办学校自费生志愿,两个择校生志愿。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志愿,第一批为“3+2”学校,第二批为中专学校,每个批次志愿可填报一所学校。一般职业高中可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一个公费生志愿和一个自费生志愿。
6月14日至18日(公休日不休息)考生在网上填报各类中等学校志愿。考试结束后,考生还可到职业高中补报志愿。
关键词:
录取
依成绩志愿
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录取原则为德、智、体全面考核,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D档的考生,招生学校不予录取。外语听力、理化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考生报考省级重点高中时不予录取。普通高中和师范学校录取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和职业高中的考生在成绩相同、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顺序: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省级重点高中、师范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市级重点高中、省级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一般职业高中。其中,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只录取公费生;省、市级重点高中录取顺序依次为体育、艺术特优生、统招公费生、指标到校生(省级重点高中)、民办学校自费生、择校生;一般高中录取顺序依次为体育、艺术特优生、统招公费生和民办学校自费生、择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顺序依次为“3+2”学校、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录取顺序依次为公费生、自费生。
录取办法: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择优录取,且要求考生为具有沈阳户籍并在沈阳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成绩低于我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应届生不参加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普通高中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分一清)择优录取,其中指标到校生可按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降40分,以毕业生学校为单位(合并重组的毕业生学校,以原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剩余指标转本区、县(市)统招。指标到校生计划原则上按公费生招生计划的70%下达。考生只参加报名所在区、县(市)指标到校生录取。借读生(政策上允许的除外)、往届生不参加指标到校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