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按照东教发〔2008〕5号文件规定,原则上实行划片招生。各县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市教育局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直、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军生产基地中学招生;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含石油大学附中)面向所属初中学校招生;独立办学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或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严禁初中非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
(二)报名和填报志愿
1.报名时间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8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
(1)报考各县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普通高中(含石大附中)的考生,分别到本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报考市一中、市二中的考生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初中学校和济军生产基地中学按照市教育局时间安排集中到市教育局南办公楼一楼大厅报名;东营区所属初中学校集中到东营区教育局报名,4月8日前东营区教育局将学生报考资料和报名数据库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报考民办学校的考生,到所报考学校报名。4月8日前各民办学校将学生报考资料和报名数据库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借读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报名点报名。其中报考市一中、市二中的借读考生于4月8日到市教育局南办公楼一楼大厅报名,每天工作时间为8:00-17:00。
3.报名办法
(1)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经毕业初中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报名资格后,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每位考生的纸质档案资料(考生本人的《东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2012年东营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内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2)借读考生持初中学籍档案(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学籍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借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在市内借读的考生还需出具毕业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在市外借读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
(3)特殊考生须持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持报考学校专业合格证报名。
(5)集体报名考生信息于报名前由初中学校采用学籍管理系统(润铮版)进行采集。初中学校填写《2012年东营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主管教育部门。
(6)借读考生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