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考试分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测试科目三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10科;考查科目包括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5科。测试科目为体育与健康。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不同年级开考不同科目,考试时间在该课程教学内容结束后,全市统一组织进行。自初中2011级学生开始,将结合我市实际调整初中课程方案和各科目学业考试时间,初中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的考试、考查;初中四年级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或测试。初中2010级学生仍然在今年参加地理学科学业考试。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信息技术50分。各考试学科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呈现,以等级形式公布,分A、B、C、D、E五个等级。考试学科等级确定办法:按照参加学业考试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分等级。考试人数的15%为A等,25%为B等,35%为C等,20%为D等,5%为E等。从初中2011级学生开始,考试学科等级确定办法调整为: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满分的80%-89%为B等,满分的70%-79%为C等,满分的60%-69%为D等,﹤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次。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5%、35%、20%比例划定。
考试科目和内容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实行网上阅卷的方式组织进行。报名日期为5月10日—17日;考试日期为6月18-23日。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的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信息技术的考试时间为5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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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30语文 |
14:30-15:30物理 16:30-17:30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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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30数学 |
14:30-16:30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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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30思想品德 10:30-11:30地理 |
14:30-15:30生物 16:30-17:30 历史 |
6月21-23日 |
信息技术 |
体育与健康测试内容、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结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统一制定实施意见,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70分。等级确定办法: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满分的80%-89%为B等,满分的70%-79%为C等,满分的60%-69%为D等,﹤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次。
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意见,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的考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实施考查。各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和公布,分C、D两个等级。等级确定办法: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60%为C等,﹤满分的60%为D等。为切实促进初中理化生实验、地方课程等各考查科目的教学工作,自2013年开始,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科目成绩纳入高中招生录取成绩,分值共计30分,分A、B、C、D、E五个等级;将把地方课程内容纳入相关学科考试范围;将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学校课程等级调整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