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97年,前身为闽清县渡口初级中学,1997年9月渡口初级中学与闽清白樟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合并成为闽清职业中学,2001年5月,经闽清县政府批准,闽清县职业中学与原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重组成立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2007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7年,闽清县职业教育中心在学校挂牌,成为闽清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体办学单位。2018年12月,闽清县人民政府将学校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管理, 2020年12月被福建省教育厅认定为“第四批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11月,闽清县人民政府继续将学校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管理。
学校2025年秋季开设综合高中班、中专班、(3+2)五年制大专班。中专专业有建筑工程施工、铁道运输服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平面设计、电子商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绘画、幼儿保育;(3+2)五年制大专专业有建设工程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合作院校分别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2111人,共60个教学班,教师168人。学校设施设备较齐全,师资力量较雄厚,办学思想先进,管理服务规范,形成了中高职贯通办学,已为社会输送两万多名中等职业技术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三、专业简介




温馨提示
五年制大专班:
1.前三年在闽清职业中专学校就读,后两年在联办高职院校就读,前三年中职阶段免学费,后两年学费按高职院校当年学费标准执行,合格毕业后取得“大专毕业证书”;
2.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应在志愿栏填写所选大专合作院校及专业代码。
特别提醒:根据省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6〕3号)中有关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政策调整内容:从2026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五年制高职学生(含“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全部考试科目,转段合格成绩按同一专业参加全省学业水平考试的五年制高职考生的95%划定。转段合格的考生升入高职阶段继续学习,不合格的由所在学校按照中职毕业考核要求进行毕业资格认定,并可参加全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录。




四、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费标准
1.综合高中班
收费标准:600元/生/学期。
2."3+2”五年制大专
收费标准:前三年中职阶段免学费,后两年学费按高职院校当年学费标准执行。
3.三年制中专
收费标准:免收学费。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对象:全体寄宿生。
收费标准:250元/生/学期。
(三)服务性代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教材费、簿籍代办费。
收费规则:按实际费用代办,多还少补。
学校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上浦村8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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