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漳州中考方案和高中招生考试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的精神,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深入开展,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及其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仍采取“两考合一”考试办法。具体意见如下:

  一、“两考合一”的考试

  1.考试科目:(1)全市初三毕业班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初二年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2)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列入学科考试内容。英语口语、理化实验操作安排在初三年进行,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安排在初二年实施。

  2.考试时间:初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七科的考试时间为6月21日-6月23日上午。初二地理、生物两科的考试时间为6月23日下午。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1日-5月30日。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

  3.各科试卷易中难比例:8:1:1

  4.各科试卷分值与考试时间:

  (1)初三年的各科试卷分值与考试时间为:

  分值与时间

科目

试卷分值()

考试时间 (分钟)

语文

150

120

数学

150

120

英语

150

120

政治

100

90

物理

100

90

历史

100

60

化学

10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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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初二年地理、生物两科的试卷分值与考试时间为:

 

   分值与时间

科目

试卷分值()

考试时间(分钟)

地理

100

60

生物

100

60

  5. 考试形式:

  (1)2012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评卷,初三、初二各科均采用答题卡的形式作答。

  (2)英语考试含听力测试。

  (3)政治、历史两科考试采用开卷笔答考试,根据福建省中考《考试大纲》有关要求,考试时,政治只允许携带课本、《时事》杂志(初中版),历史只允许携带课本和《漳州历史》进入考场参阅作答;两科都不允许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不得在书中粘贴或夹带资料。其他文化学科考试为闭卷笔答考试。

  (4)数学、物理和化学三科考试时仍然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5)进一步加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6.考试内容要求:各学科考试具体要求按各学科“考试大纲”(见附件2)。

  7.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仍然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漳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漳教中〔200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男、女生实心球考试项目所使用的实心球重量都必须为2kg。

  8.参加对象:

  (1)我市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初二年的学生;

  (2)需要参加地理、生物补考的初三年学生;

  (3)其他符合今年中考报考条件且需要参加中考的学生。

  9.组织领导:

  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命题和网上评卷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进行。考务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布置,各考区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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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考查、考核和综合素质评定

  1.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考查:

  (1)考查项目:学校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社区服务等)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

  (2)考查时间:安排在初三年下学期进行。

  (3)考查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4)综合素质的评定按漳教中〔2004〕181号文和182号文执行。

  2.初二年学生的考查和考核:

  (1)考查科目:全市统一考查科目有研究性学习,安排在初二年结束时进行,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

  (2)综合素质的评定按漳教中〔2004〕181号文和182号文执行。

  3.组织领导:全市统一的考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学校考查由学校在4月1日前自主制定方案并报其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实施。市直学校的考查和考核工作由学校在4月1日前自主制定方案并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核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初中毕业考查、考核等实施方法决定后,应在4月15日前报送我局中教科备案。各县(市、区)初中毕业考查和考核工作应在5月中旬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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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完善等级成绩及录取办法的几项要求

  1.今年中考文考所有学科继续实行按分数划分等级,不实行百分比调整。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中考成绩按原始分和A、B、C、D四个等级记载,卷面原始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127-150为A级、105-126分为B级、90-104分为C级、89分以下(含89分)为D级;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六科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59分以下(含59分)为D级。公布成绩时,各科原始分和等级将同时公布。由于实行全市集中网上评卷,中考文考成绩由我局统一确定发布。

  2.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为推动初中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做好各学科均衡发展,提高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全等级基础上加全总分(含照顾分)的录取办法。

  参加2012年中考的初二年级学生,其地理、生物两科中考成绩将按原始分和等级分同时进行记载,并作为今后中招录取依据。

  各县(市、区)所属普高录取等级线要求,由县(市、区)招委会研究决定。

  3.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学科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4.普通高中录取体育科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的等级条件要求,体育科必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5.全市统一划定普高录取分数线。

  为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中普高和中职的协调发展,2012年普高招收正取生和择校生录取,全市继续统一划定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不低于490分、420分。

  6.地理、生物考试成绩(含往届生)达不到C级的考生,不允许重考,但在初三年由外地市转入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即只允许每位考生参加一次地理、生物考试。

  7.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中各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记载,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尚待改进”四个等级。以“尚待改进”取代“不合格” 等级。各县(市、区)应建立规范、诚信的评价实施体系,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为升学和毕业的重要依据。

  8.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继续实行由市教育局组织,“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统一录取、一生一录”的招生办法,录取批次仍然安排在首批实施招收定向生政策的14所优质高中学校和漳州三中(一级达标高中)之后,在其它公、民办高中学校之前进行录取,各校不得招收已被前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否则,将不予建立高中电子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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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优质高中定向生分配政策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我市首批实施定向生政策的14所优质高中学校,2012年定向生的比例提高至50%;定向生录取线在不降低等级线的前提下,从2011年的统招生最低分数线下60分,下调为2012年的线下70分。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及时做好工作安排,并将名额分配方案向社会公布,让学生、家长和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和要求。

  五、调整公办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有关规定:“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降到20%。”从2012起,我市公办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由原来占正取生招生计划的30%,下降到20%。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六、规范招生行为

  全市各普通高中(含省一、二、三级达标高中和民办高中)不允许自主招收保送生,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命题的中考,才可以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为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良好中招环境,各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应继续严格遵守如下招生行为:

  1.严禁擅自招收校外协议生或直升生等变相招收保送生行为,不准在录取前收取学生定金和扣发准考证、毕业证书。

  2.禁止各校提前结束初三课程,不进行初中阶段总复习,提前上高中课程,影响初三毕业班学生进行总复习。

  3.2012年7月12日至30日,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和中招录取期间,不准任何学校举办夏令营、集中培训等人为限制考生参加填报志愿的各类活动。

  允许各公、民办高中学校在2012年7月11日前,组织夏令营、开放周或开放日,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办学理念、教学质量、教育科研成果和办学条件,以加强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增加考生和家长对学校的了解。

  对于违反规定,招收校外协议生或直升生1人,将扣除今年招生计划1名;在2012年7月12日至30日期间举办夏令营、集中培训等活动,人为限制考生填报志愿的,集中1天扣招生计划100名;情节严重者将降低录取批次,直接列入一般高中批次,由各县(市、区)进行录取;屡禁不止的学校将暂停其普高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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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1.中考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2.除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正式学籍考生,可在本校报名考试外,其他考生原则上都回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参加中考中招。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指定一所县城所在地中学作为回籍生报考点,以便妥善解决回籍生考生报考和录取问题。经审核批准的外来工子女可在当地参加中考,但只能报考指定学校。

  3.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班的学生均应参加统一的考试、考查、考核。凡参加后不合格者,应参加相关科目的补考(补考工作原则上由各校组织实施)。补考工作应在7月底前完成。体育考试达不到C级以上(含C级)者,不予毕业。

  4.今年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凡未经本次考试、考查、考核者以及综合素质评定等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录取省级达标高中,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均不予毕业且原则上不能录取一般普通高中。

  5.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应根据本意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做好教学工作指导,精心组织好报名、考务等筹备工作,及时召开初二、三学生和家长会议,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漳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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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555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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