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霄一中正取生:
1.云霄一中自主招收(保送生)100人,招收办法及录取时间由云霄一中确定,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作为高中学籍建档依据。
2.其他正取生录取时间:7月19-20日,21日下午5:00前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中教科,以此作为高中学籍建档依据。
3.九科等级成绩须达到3A5B1C以上(含3A5B1C)。
4.录取办法、顺序:根据志愿,先招统招生,后招定向生。
统招生录取:在达到等级要求基础上,按照中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最后一名若出现同分,则一并录取,超出320人的情况下不影响定向生(330人)分配的名额。
定向生录取:实行分校、逐校录取,2017年录取线控制在第一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不降低等级要求,根据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逐校录取,若出现同分,则一并录取。
5.各初中校定向生若在一中第一次统招正取生最低录取分数降70分后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剩余名额吊销,在全县所有的落选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进行第二次统招,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二)其他普通中学正取生:
1.录取时间:7月24-27日,即在面向全市招生的市直民办学校录取结束后进行。
2.九科成绩等级不限。
(三)其他规定及要求:
1.各高中校均按计划数1:1切线。
2.往届生参加省级达标校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文考九科投档总分(含照顾分)扣除50分后再切线录取。
3.未参加过八年级地理、生物两科考试的考生,允许参加今年八年级考试,也可以提出申请,以数学和物理成绩换算成地理和生物成绩,计入总分后参与录取。
4.对招生计划完成较差的学校,允许在各校录取结束后,对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补录,但均须在市教育局划定的九科投档总分最低普高录取分数线上,即投档总分成绩不低于5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