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音乐表演(750201)
二、 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三、 修业年限
3 年
五、 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面向文化艺术行业企事业单位(演艺团体),培养从事声乐表演、器乐表演等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2、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音乐事业,树立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职业理想。
3、具有勤学苦练、精益求精、团结协作的精神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
4、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乐于探索、勇于创新的习惯和品质。
5、掌握必需的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具备一定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6、树立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自觉坚持为人名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六、 课程设置及要求
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历史,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基础课。
专业技能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内外实训、
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
1、掌握音乐艺术的基本特点和基础理论知识。
2、具体基本的五线谱(或简谱)视谱、唱谱及听音记谱能力。
3、具有初步的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
4、具有基本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
5、了解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具有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
6、具备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7、具有初步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
专业(技能)方向——声乐表演掌握声乐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所学唱法(民族、美声、通俗等)演唱的基本技能。具备基本的合唱能力。
具有初步的音乐(声乐)辅导、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
专业(技能)方向——器乐表演
掌握乐器表演的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所学乐器(中国或外国乐器)演奏的基本技能。具备基本的合奏能力。
具有初步的音乐(器乐)辅导、社会文化艺术指导能力。
3.专业选修课
(1)舞蹈形体训练。
(2)钢琴即兴伴奏。(3)化妆。
(4)戏剧表演基础。
(5)社会文化辅导。(6)其他。
4.综合实训
为加强学生的专业实践训练,提升对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综合应用能力,在第二至第四学期每学期安排一周时间的综合实训,可集中或分开时间进行。实训内容可以是与专业相关的节目排练、演出实践和社会服务,也可以是民间音乐采风、体验生活等,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最后一学年结合顶岗实习组织学生进行毕业汇报演出。
5.顶岗学习
在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共同组织下,学生到音乐表演相关单位,如专业文艺(音乐)团体、群众文化馆(站)等对应岗位跟班学习。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音乐行业一线创作生产、演出服务和人文环境,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初步具备音乐(声乐或器乐)表演的职业实践能力。要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职业素质,增强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