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柘荣一中高一新生录取情况说明
2015年柘荣一中高一新生录取情况说明
1.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正取和定向生不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
2.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3.等级确定:政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生物按B级以上要求,如B级以上人数不足正取生(含定向生)招生计划数时,降低一个或两个C级,直到符合等级人数为止(最低等级要求C级以上)。
4.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原始分”、“理、化的换算分”和“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5个学科的等级奖励分”以及“照顾分”四项相加组成。
5.录取办法:在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中,依据学生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柘荣一中正取生(含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30分。
6.定向生录取按《2015年柘荣一中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方案》执行。
7. 全县定向生招生计划还不能完成,余下的指标按正取生的录取程序从全县余下的所有考生中择优录取。(依据柘教【2015】129号文规定)
2015年柘荣一中高一新生录取情况说明
招生计划
正取生(520人)
补充录取
合计
正取生录取
定向生录取
计划招生260人
计划招生260人
余下指标12人
计划招生520人
①应届生;
①具有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初中3年均在本校完成学业且具有本校学籍(2014年秋季分流到三中的富溪中学学生除外);
①应届生;
②综合素质评定、理化实验考查为“合格”;
③符合柘教【2015】129号文规定;
②综合素质评定、理化实验考查为“合格”;
招
③七门中考等级(含重考)学科为2B5C级以上(含2B5C级);
④“录取总分”332分以上。
③七门中考等级(含重考)学科为2B5C级以上(含2B5C级);
生
④符合柘教【2015】129号文规定;
④符合柘教【2015】129号文规定;
条
⑤“录取总分”425分以上。
⑤“录取总分”390分以上全录取。
件
录取
①“录取总分”425分以上;
①“录取总分”332分以上;
①“录取总分”390分以上;
情况
②实际录取260人。
②实际录取248人。
②实际录取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