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数名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反映,去年中央印发文件,要求对中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和“瘦身”,今年福州、莆田、泉州等地的中考加分政策均已进行了调整,宁德市仍沿用旧政策,农村教职工子女可以加7分,对其他考生造成不公。
网友还反映,有些获得加分待遇的并非长期扎根农村的教师子女,他们向教育局申请公示名单,遭到了拒绝。网友的留言是否属实?宁德市教育局对中考加分政策的实施如何监管?为何宁德市没有对2015年的中考加分政策作出调整?东南网记者展开调查。
网友:古田中考加分存猫腻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减少考试加分,宁德市教育局仍然沿用2009年制定的中考加分政策,在加分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存有猫腻,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也享受加分,并且不公示加分名单。”网友“gtfndr”在《直通屏山》上反映。
《宁 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0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照顾政策的通知》(宁政办〔2009〕77号)提到:“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 学、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的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教职员工和退养的民办教师)的子女加7分。”对于该政策 的执行,网友“gtfndr”反映:“宁德市古田县很多获得加分待遇的学生,不是长期扎根农村的教师子女。很多教师被借调在城关中小学或其他单位上班,甚 至有吃空饷的,他们的子女也享受了加分政策。”
为此,该网友要求古田县教育局公示中考加分学生名单。“教育局说这是个人隐私,不能公示。若是合理的中考加分政策,为何教育局不肯公示?”该网友质疑,“这其中是否有猫腻?”
相关部门:未核查加分资格
网 友反映的“古田县不符合加分条件的教师子女,也享受中考加分”是否属实?记者拨通了宁德市教育局中教科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古田县确有7人不符合农 村教师子女中考加分条件,“经查实,这7人均在编不在岗,已不在农村任教,借调到其他部门上班,现已取消这7人子女中考加分”。
宁德市教育局依据什么条件来判定加分对象?该工作人员介绍:“是否符合中考加分条件,由各县教育局依据工资关系来判定,关系在农村、符合条件的教师,其子女就可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网友认为,“只根据工资关系来判定”的审核标准,给那些在编不在岗的教师提供了猫腻空间。宁德市教育局如何对加分政策的执行进行监管呢?中教科工作人员回应称,市教育局会对各地将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进行备案,但没有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核查。
该事件发生后,宁德市教育局下发《宁德市教育局关于严格2015年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教育部门严格把关考生资格。
宁德:明后年调整加分政策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对此,福州、泉州、漳州等地均已对中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并于2015年开始执行。
记者了解到,宁德市农村教师大约有两三百人,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7分的加分政策。
中考加分政策,省内多地已经进行调整,为何宁德市不调整?宁德市教育局表示,目前还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整政策的条件不够成熟”。至于什么时候进行调整,宁德市教育局的答复是“明年或者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