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4〕3号)的相关规定,划定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综合高中班)为426.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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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风险提示
01风险一违规跨区域招生
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各高中校招生区域按南平市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执行,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将无法建立高中学籍。
02风险二招收线下生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各设区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03风险三违规转学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普通高中之间的转学执行同级别学校互转的原则。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有关政策内容节选: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要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2024年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属地招生。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 号):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各设区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