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因学校工作需要,根据《台江区属学校编外聘任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台教人〔2021〕3号)文件规定,特招聘编外自聘教师。
专职心理健康老师1名。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名或取消报名、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岗位具体要求
(一)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女性。
(二)岗位职责:负责学生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授课以及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
(三)学历资历要求: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毕业),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有从事心理健康咨询专业工作经验者或持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四)其他要求:热爱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工作,热爱学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独立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能力。
1.投递简历
应聘者应提交个人简历,及电子版拍照或扫描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或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学校招聘电子邮箱: 5934120@qq.com,邮件请以【姓名+学历】命名。
2.简历筛选
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简历,通知应聘人员来校参加面试考核。
3.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携带有关反映个人信息的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以片段教学或专业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以通知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659125600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台江区属学校编外临聘人员管理的意见(试行)》和《2021年台江区编外自聘教师工资待遇调整方案》文件精神执行。
★学校位置:福州对外贸易职业中专学校 (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奋斗里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