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哲理中学学费
莆田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莆田哲理中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莆市价〔2017〕57号
莆田擢英中学、莆田哲理中学: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13]费41号)和福建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试行)》(闽价综[2016]376号)的有关规定,考虑两校的教育成本、学校办学的实际情况,并综合教育部门的意见、群众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调整莆田擢英中学、莆田哲理中学学费标准如下:
一、两校初中最高学费收费标准11000元/生·学年,高中最高学费收费标准13000元/生·学年,下浮不限。本标准自2017年秋季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二、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13]费41号)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做好收费标准调整的宣传工作和收费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物价、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莆田哲理中学收费标准
按莆田市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