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7日,我院针对人文与教育系21级早教专业、学前专业学生开展了保育师(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院长陶榕担任主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林艺松担任校外督导。
本次保育师等级认定采取自愿报名原则,共有62名学生报名,50人通过考试,过级率达到81%。保育师(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采取过程性考核方案,以学前儿童卫生保健(专业核心课程)的成绩作为理论成绩,实操分为“实操笔答+根据视频资料作答+现场实操”三个部分,“3对1”进行考评。考试及改卷全过程全方位监控,考场秩序良好,等级认定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