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内容分为专业技能、文化素养两个模块。其中专业技能模块合格线为85分,专业技能模块中的视唱练耳合格线为60分;文化素养合格线为60分(其中音乐教育专业文化素养合格线为70分)。专业主科成绩特别优秀者(90分及以上),可单科(视唱练耳或文化素养)降低分数要求,但不超过5分。
备注:面向厦门生源的专业技能模块合格线为83分。
2.有分年段设置招生计划的,如钢琴专业,将按照考生成绩分年段从高到低录取。
未分年段设置招生计划的,如小提琴、大提琴专业,将按照考生成绩不分年段从高到低录取。
未分方向设置招生计划的,如数字音乐制作专业(中职一年级),将按照考生成绩不分方向从高到低录取。
3.以文化课过线为前提,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成绩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