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做好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漳教中〔202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1年闽南师大附中自主招收高中保送生实施方案》,面向全市初三应届毕业生自主招收高中保送生86名,现将该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漳州市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生身心健康,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优秀;
(二)数理化等基础学科方面具有学习特长或创新思维潜能;
(三)学业总成绩位列所在学校前列。
二、招生名额
高中保送生86名
三、招生对象
(一)报名路径: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6月1日至6月15日关注闽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闽南师大附中公众号,进入"闽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自主招生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审核确认:后台审核、择优通过,参加现场考试名额为600名。
(三)打印准考证:2021年6月18日至6月21日,报名成功且后台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闽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自主招生在线报名系统”上打印准考证,并在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证件照。
四、综合素质测试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1年6月29日
(二)测试地点:闽南师大附中(准考证将会备注具体测试地点、考场、考号、测试科目、测试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及分值计算:测试内容以初中课程内容为主,适当增加学科拓展性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总分420分。
测试科目和分值:
五、录取办法及学籍建档
(一)录取依据:
1.我校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3.学业总成绩位列所在学校前茅或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成绩极为优异的学生,经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可直接保送。
4.被我校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本校同类别高一新生最低录取分数线90%(未参加中考的学生按照零分计算),否则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纳入全市中招统一录取。
5.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中招投档。
(二)公示:
2021年7月6日前,闽南师大附中将录取的学生名单报送漳州市教育局审核确认,7月10日左右,在闽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闽南师大附中公众号、闽南师范大学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建档:
凡被闽南师大附中自主招生录取,并签订《2021年漳州市普通高中特招生自主招生录取学生承诺书》的学生,视为闽南师大附中保送生提前录取,按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我市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含公、民办高中学校)均不得重复录取。
六、保送生收费标准
按普通高中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收费。
七、其它事项
1.学校设有奖学金,根据学生成绩给予奖励;设有助学金制度,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申请。
2.自主招生过程接受漳州市教育局全程监督。
3.本方案由闽南师大附中(漳州二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