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和科技中学共同设置初中创新实验班培养计划,依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1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1〕33号)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学校二十四年来科技创新培养的实际情况,拟于今年继续面向同安、翔安、集美和海沧四个区招收厦门大学初中创新实验班。
一、培养目标
把厦门大学初中创新实验班的教育教学工作与落实厦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结合起来,制定厦门大学初中创新实验班近三年发展规划,指导厦门大学初中创新实验班办班工作,为厦门大学高中创新实验班输送优质生源。
二、培养计划
确保国家课程开设,结合中考学科内容进行拓展,结合未来高中学习内容进行拓展,结合学生兴趣爱好进行拓展,加强综合实践能力培养,注重科技素质提高,开展科技创新、机器人、海模、空模等多样的科技类课程及活动。充分利用厦大资源优势,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进入大学实验室,实际体验科研过程;厦门大学初中创新实验班学生可以利用厦门大学实验室、图书馆、校园网等优势资源,提供学习资源支持;强化硬件配备,配备数字化理、化、生实验室设备,供学生学习相关科目及进行探究式学习使用。
成立科技中学厦门大学初中创新实验班教学工作指导组,指导入学招生选拔、课程设置、教学管理与监控等,每学期、学年进行办班评估,及时进行教育教学完善。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学籍在厦门市同安、翔安、集美和海沧等四个区的2021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50人
五、招生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一)领导小组
(二)监督小组:
六、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学籍在厦门市同安、翔安、集美和海沧等四个区的2021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其中,非厦门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父(母)在厦暂住、务工、社保三项条件需满三年。
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市初中,毕业后如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2024年三项条件要满六年。
2.非本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需提供的材料,由学校统一向市经信局后台核验。
3.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特别创新思维)、交流与合作能力表现较强,并在小学四年级以上(含4年级)获得学校及以上部门组织的与科技创新有关的比赛(不含科技类主题的绘画、艺术、征文、演讲、舞蹈等)优秀奖以上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方案公布起,截止至2021年5月14日17:00。
(三)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页面下方有报名操作指南)。可登录科技中学网站(www.xmkjzx.com),在主页点击浮动的“思明校区初中创新实验班报名”按钮,按网页要求填写、每个奖项必须上传相关获奖证书原件照片(含公章),完成后提交系统认证,即可完成报名。
2.根据教育局的批复,我校在翔安校区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参加现场审核(录取的学生在思明校区上课)。
如报名资料假报、谎报,一经查实,取消现场审核和录取资格。
3.特别提醒
(1)请在参加现场审核时,将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科技类竞赛区级以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给科技中学教务处审核。
(2)学生应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每人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不得兼报,若出现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七、录取程序
(一)5月7日前公布招生方案。
(二)5月14日前根据网络的报名表和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现场审核名单。
(三)5月15日公布现场审核具体安排等(通过校园网等)。
(四)5月16日上午8:30(以现场审核通知单为准)在翔安校区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参加现场审核(录取的学生在思明校区上课)。
(五)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现场审核结果确定预录取名单。
(六)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公示。
八、学生待遇等其他事项
(一)成绩优异者可获得“旭海”奖学金。
(二)家境困难者可获得科技中学助学金。
(三)在初中毕业时若符合科技中学保送条件,可以保送科技中学高中(含厦门大学高中创新实验班)。
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