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于 4 月6 日至 11日举行,具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网上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先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网页,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题型为选择题)。
志愿设置
面向中职生
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每个批次均设 20 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面向高中生
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录取设高职(专科)批次,共设 20 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填报时间
本科批次
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的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 4 月 27日 8∶00 至 18∶00 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征求志愿于 4 月 29 日 8∶00 至 18∶00 填报。
专科批次
面向全体考生的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 5 月 5 日 8∶00 至 6日18∶00 填报,征求志愿于5月9日8∶00 至 18∶00 填报。
温馨提示:获奖应届中职生的免试录取专科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录取照顾政策
产品运营
1.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 5 分。
4.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以上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考生资格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四级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对于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 2021年 6月 30 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考生不再调整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