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费117号)文件规定,2020年秋季,高中年段学生收取学费、代办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对学期中间根据需要发生的服务性代办代收项目,如列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国家课程社会实践、体检、看电影等代办收费,学校遵循“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单独立账,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年结束前予以结清。
经莆田市城厢区发改局、财政局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20年8月31日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1.学费:高中年段800元
2.寄宿费:250元(只收高中寄宿生)
3.课本费:高一268.8元、高二(物化生)152.1元、高二(物化地)159.3元、高二(物生地)149.9元、高二(物生政)142.7元、高二(物化政)152.1元、高二(物政地)149.9元、高二(史政地)143.1元、高二(史生政)135.9元、高二(史生地)143.1元、高二(史化地)152.5元、高二(史化生)145.3元、高二(史化政)145.3元; 高三(物化生)10.8元、高三(物化地)17.8元、高三(物生地)17.8元、高三(物生政)10.8元、高三(物化政)10.8元、高三(物政地)17.8元、高三(史政地)7元、高三(史生地)7元、高三(史化地)7元
4.簿籍费:高中年段20元
5.体检费:无
6.社会实践代办费:无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初中在校生全部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及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