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4117(全国代码)
3.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9号(邮编363000)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层次:高职(专科)
6.学制:三年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2020年我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严格按照福建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 “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按学考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后再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每门各占100分。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今年不单独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时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参考部分往届普高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位次。对于总成绩相同的,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学生科目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3.招收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填报我院志愿之前,应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疾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院所有专业不予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同时考虑到医药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和就业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脊柱四肢无畸形。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如果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对符合不能录取条件的新生将作退学处理。
四、收费标准
1.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对的标准执行,学费收费标准为6600元/生•年。若福建省物价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以新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和漳州市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宿舍已统一安装空调,以下住宿费均已含空调使用费,住宿收费标准分别是:1090元/(学年•人),970元/(学年•人),870元/(学年•人),650元/(学年•人)和550元/(学年•人)。以上收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3.学生退费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 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职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六、监督措施及申诉渠道
1.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督促检查招生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和遏制不良现象和苗头。
2.学院纪检监察室关注并及时查处招生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招生章程的现象和各类举报案件。
3.学院将通过电话、群众来信等申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考生解决问题。申诉电话:0596-2559660,来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9号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编:363000)。
七、资助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
3.学院为了照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另设有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新生入学补贴及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等资助政策。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院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2.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归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代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