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春季起,福建泉港区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和生均公用经费双向补助惠民政策,免学费对象为该就读且具有本区公办高中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
其中,省一级达标校每生每学期950元;省二级达标校每生每学期850元;省三级达标校每生每学期750元;一般普通高中校每生每学期350元。
免学费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办公费、水电费、实验费、邮电费、教师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差旅费、文体活动费、维修(护)费、零星设备和图书资料购置费、零星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开支的费用。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高中阶段免除学费后,泉港区财政将加大对区内各高中校的投入,确保各高中校的合理经费开支足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