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上杭县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32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47)以及上杭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均衡配置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杭委〔201517号)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意见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根据就近入学、生源分布和网格化的原则,划分城区各初中

招生范围。

1.上杭三中

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北大路向北至北峰山峰右路至二环路至下坝路延伸至汀江以东,南岗片区上杭大道以东的临江、临城户籍生源;以及居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在临城镇黄竹村、龙翔村、土埔村、富古村、水西村、九洲村、古石村、石砌村、白玉村、宫桥村10个行政村的生源。

2.上杭四中

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北大路向北至北峰山峰右路至二环路至下坝路延伸至汀江以西,南岗片区上杭大道以西的临江、临城户籍生源;以及居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在临城镇玉女村、璜岗村、新丰村、上登村、六甲村、西南村、西陂村、西郊村、新塘村、同康村10个行政村的生源。

3.上杭五中

(1)取得暂住证或居住证的非临江、临城户籍生源;

(2)临城籍、泮境籍和珊瑚籍小学毕业生自主选择到五中就

读的生源。

4.招生计划

(1)上杭三中:12个班,每班班生规模控制在50人以内。

(2)上杭四中:12个班,每班班生规模控制在50人以内。

⑶上杭五中: 6个班,每班班生规模控制在50人以内。

(二)报名登记时间

上杭三中、上杭四中和上杭五中:810— 11

(三)招生办法和提交材料

1.学生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该学生其他监护人,称之为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的临江、临城镇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A4):

1)小学毕业证书;

2户口簿

3房产证明材料:①居住自有房的,必须出具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提供学生监护人房产水、电开户证明;②住宅被征收人员子女,选择回迁安置但尚未回迁的,必须出示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暂住证明材料;③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并提供学生监护人房产水、电开户证明;④居住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住房的,必须出具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证明及实际居住的有效证件。

2.学生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上)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户籍挂靠户,其户籍迁入临江、临城镇的时间截止到2015630日,按学生所在户口簿户主实际居住地招生范围初中报名,报名登记时须提供户口簿及户主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房产水电开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学生小学毕业证书。201571起迁入临江、临城镇户籍的此类学生安排在上杭五中报名就读。

3.户籍不在临江镇或临城镇,但在实验小学、临江镇二所小学以及临城镇四所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凭户口簿原件和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到上杭五中报名就读。

4.临城籍、泮境籍、珊瑚籍小学毕业生在填写《上杭县2015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时可自主选择就读上杭五中。

5.下列小学毕业生入学,按县委、县政府有关就读政策执行,其家长须在2015723-7月24持相关材料到教育局中教股登记、审核。

“烈士子女”、 “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军人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军人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家属《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县武装部有关证明。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子女”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年产值达亿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本地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子女”和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上一年度“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人员子女”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的任职发文或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工业园区范围的企业需经县工业园区签署意见认定,其余的需经县经贸局签署意见认定);

②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任职发文或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须经县住建局签署意见认定),以及优秀企业表彰证书或荣誉证书;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任职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象是受聘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高级技术职务者)还需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民办实验中学招生意见

民办实验中学今年面向县内外(县外40人)招收324名初中新生,即324个学位,小学毕业生可视家庭经济状况自由选择填报该校志愿。实验中学招收某一乡镇的小学毕业生不得超出该乡镇小学毕业生总数的15%。如果某个乡镇超出15%,则实验中学在该乡镇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提档。实验中学招生简章应经我局审定后方可对外发布宣传。实验中学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扩招,不得招收借读生。2018年下达省一级达标高中保送生和定向生指标时按我局核定的2015年实验中学招生计划324名基数下达。实验中学应严格按规定时限报批录取花名册和提档;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同届学生不得一校两价,应主动向学生及其家长作出从入学至毕业每学期学费不变价的承诺。

四、其它中学招生意见

为了进一步巩固“双高普九”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县小学毕业生(除步云、泮境、珊瑚乡籍外)免试升入本乡(镇)中学就读初中。步云籍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古田中学就读初中;泮境籍小学毕业生免试按所填报志愿升入上杭五中、白砂中学、茶地中学等3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就读;珊瑚籍小学毕业生免试按所填报志愿升入上杭五中、官庄民族中学2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就读。

具有2所初中的南阳镇面向本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的初中招生办法由所在乡镇招生领导小组于618日前制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县内外流动人口子女因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求在我县农村初中就读的,有关农村初中在查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或经商有效证明和户口簿及学生小学毕业证书后应妥善接收。

五、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办法

(一)就读学校:上杭五中

(二)具备的条件

1.具有我县常住户口或一年以上的暂住户口(凭户口簿或暂住证(居住证)认定);

2.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就读初中期间均在城区有相对固定的职业(凭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就业合同认定);

3.在城区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凭房产证明或合法租住房屋协议书认定),不得居住或租住违章搭建房屋。

(三)办理程序

714-17日,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持三个就读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小学毕业证书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设在杭永公路李家坪大桥桥头)申请,集中办理,审核后符合条件者由接受学校发给入学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1.属于我县户籍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县内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于720-7月22凭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书到县教育局中教股登记。属临江、临城户籍的还须提供房产证或相关房产证明材料。

2.属于我县户籍跨乡镇就读(含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乡镇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于720-7月22凭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书到县教育局中教股登记。

七、招生纪律

县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和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对在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学校和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及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在招生工作中必须实行“阳光招生”,以进一步落实招生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并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县教育局纪检监察举报电话:3884369

八、必须做好的相关工作

1.各小学要指导学生及其家长填报好《上杭县2015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上杭县2015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需经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签名确认,要防止学生本人代替家长签名造成家长不明相关事项现象,填表前要认真阅读说明事项,表中所有信息应填写清楚。

2.各小学要按以下要求整理并移交毕业生档案

⑴有序填报《2015届小学毕业生花名册》(见附件2),以校为序、以班为序,即先中心小学(中心校),再一般完小。

⑵规范整理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包括:①《上杭县2015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②户口簿复印件(将盖有“福建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的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中学生本人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每个毕业生的三种材料按①②顺序装订在一起(统一在左上角装订),表中的姓名、出生年月、户籍、身份证编码由各毕业班班主任负责核对,凡与户口簿不符的应按户口簿更改。各农村中心小学(中心校)按《2015届毕业生花名册》顺序整理毕业生档案。城区小学(含实验小学,临江城东、城西小学、临城中小按《城区小学毕业临江镇、临城镇户籍学生花名册》(见附件4)和《城区小学毕业非临江临城户籍学生花名册》(见附件5)顺序整理毕业生档案。城区小学应在613日前收齐所有毕业生的户口簿原件,并分别按《城区小学毕业临江临城户籍学生花名册》和《城区小学毕业非临江临城户籍学生花名册》整理,以便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核实。

⑶各校按我局规定的《2015届毕业生花名册》审核时间(见下表)将毕业生档案交初教股验收。

⑷各小学上送毕业生档案时应将本校《报考上杭实验中学学生花名册》(见附件3)送交我局中教股。

⑸各完(初)中于2015820日—21日派人到我局中教股领取应由本校组织入学的七年级新生的基本情况表和学生档案,并于8 24日前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学生或家长。

热门关注:上杭县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责任编辑:www.555edu.net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学校热点

校园动态招生计划五年专中考资讯

学员关注

分数线学校答疑常见问题

初中起点四年制应用型大专招生学校

私人定制初中毕业升大学方案
×

添加老师微信咨询,添加时请备注姓名、年龄。

复制微信号:18960750936
×

添加老师免费咨询,添加时请备注姓名、年龄。

复制微信号:fjgkw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