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漳州市首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摘录)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13〕79号)文件要求,漳州一中面向市直以外招收174名和中英班、厦大附中、漳州三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50名,以及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45人,实行“规定时间、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现将具体录取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漳州一中:面向市直以外招收174人,包含向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双语学校、漳州正兴学校四个民办校外县(市、区)生源定向招收50人,向各县(市、区)招收124人,其中芗城区10人、龙文区30人、龙海市12人、漳浦县14人、云霄县10人、诏安县10人、平和县10人、南靖县8人、东山县6人、华安县6人、长泰县6人、台商投资区2人。以上四所民办学校考生还可参加生源所在县(市、区)名额录取。中英班100人,其中优先录取确定三年后将出国留学30人。
二、志愿填报
7月12日。报名考生或家长持准考证(或复印件)、户口簿和照片1张自行前往各自主招生学校或各校指定的临时招生点。根据自愿原则,由学生或家长填报志愿,填写《2013年漳州市首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志愿。
三、录取时间
7月13日,各校自主进行招生录取,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为方便各县(市、区)实施定向生政策的学校切线、录取,7月14日晚,由市教育局将上述4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名单,发到各县(市、区)中招办。
四、报名地点
各自主招生学校,或各校指定的临时招生点。
五、招生办法
以中考成绩为依据,由学校自主招生。
(一)漳州一中招收外县(市、区)考生按分配给各县(市、区)和市区民办校定向生的名额,均按招生计划数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二)漳州一中中英班根据中考成绩,优先录取确定三年后将出国留学的考生30人,其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安排在漳州一中招收外县(市、区)考生之后进行。录取线不低于该校招收外县(市、区)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
各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之后,在漳州电信电话查询系统、漳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fjzzjy.gov.cn)和漳州课改网(http://www.zzkg.net)向社会公布,并发到各县(市、区)。逾期不再招生。
7月15-16日,由考生持准考证和户口簿自行前往被录取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及报名注册。
六、最低录取线
(一)漳州一中录取除龙文区以外的外县(市、区)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270名考生的成绩,其中等级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龙文区考生可在上述最低录取控制线下70分内择优录取。
漳州一中中英班录取线不低于该校招收外县(市、区)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
漳州一中、厦大附中、漳州三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实行优先录取建档政策,若上述四所学校录取名单与各县(市、区)实施定向生政策的学校录取的新生出现重复,就以上述四校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为准,即相关考生学籍档案将优先建在漳州一中、厦大附中、漳州三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其它学校不得建档。四校当中,以漳州一中优先录取建档。否则,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