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综[2010]10号)精神,制定我市双十中学、集美中学、外国语学校、厦门一中等四所高中面向外地市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户籍和学籍均在厦门市以外的本省其他地市201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厦门借读并已报名参加2011年度厦门市中招的,不得再参加本次报名,否则其本次报名无效。
(二)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暨填报志愿阶段。登录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厦门市招办”)网站“http://www.xmzskszx.net”的“中考中招”栏目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资料;也可于4月10日至30日(含休息日)每天上午8:30—11:00到四所学校参观了解情况时委托学校教务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厦门一中:0592-2666070、2666071,双十中学:0592-2113979、5766308,厦门外国语学校:0592-6893201、6893088,集美中学:0592-6105006、6105003。
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志愿包括厦门双十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集美中学(普高普通生)、集美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厦门外国语学校(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或厦门一中(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等五个志愿,可同时填报。
2.现场确认阶段。报名考生或其委托人应于5月3日至4日(工作时间:8:30至11:30,15:00至17:30),持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厦门市石泉路7号鸿泉大厦一楼(双十中学镇海校区后门)现场审核确认,联系电话:0592-5703106。现场确认时应缴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带二代身份证审核确认的考生可不交照片),缴交报名考试费50元。
报名考生凭缴费发票于5月6日10:00至22:00到石泉路7号鸿泉大厦一楼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市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50分,物理满分90分,化学满分60分,总分600分。考试地点设在厦门市双十中学镇海校区(思明区镇海路33号)和厦门一中初中部(文园路93号)。
(二)考试时间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
5月7日(星期六) |
8:00-10:30 语文 |
14:00-16:00 数学 |
|
5月8日(星期日) |
8:00-9:30 物理 |
10:00-11:00 化学 |
14:00-16:00 英语 |
(三)考务组织
考务工作由双十中学、厦门一中承担(含考点布置、选聘和培训考试工作人员),监考教师由四校选派。巡视工作由市招办组织。
三、录取
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各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5月18日进行网上预录取,6月5日前完成录取通知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一)中外合作课程实验班要建立专门学籍,学籍不得转入普通高中班,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非中外合作课程实验班就读。学籍名册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报名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命题、试卷印刷、答卷扫描和考试等工作的费用,不足部分由四校分摊支付。
(三)严格招生宣传纪律,各校可根据本方案制定招生简章,报市招办、基教处、监察室共同审核。
附件:
厦门市2011年高中对外招生计划
学校及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双十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 |
01260801 |
60 |
集美中学(普高普通生) |
01290101 |
50 |
集美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 |
01290102 |
60 |
外国语学校(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 |
01260701 |
60 |
厦门一中(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 |
01260101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