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须知
各位家长和同学:
大家好!为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确保2021年春季学期顺利开学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将我校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报到时间:
1.2019级学生:3月10日上午8:00--11:00;
2.2020级学生:3月10日下午13:00--17:00。
二、入学管理措施要点
1.省外低风险地区的学生应至少提前7天返泉进行居家隔离,开学报到时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绿码;
2.凡具有以下情形的学生暂缓入校:
(1)返校前14天,个人及共同生活的亲属有国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2)返校前21天,个人及共同生活的亲属有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
(3)返校前14天,个人及共同生活的亲属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
(4)返校前14天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症状的;
(5)返校前14天未能连续在钉钉手机APP进行学生每日打卡取得钉钉绿码的;
(6)返校当天身体不适,体温≥37.3℃的;
(7)其他不适合返校的情况。
家长、学生、及其他实际共同居住人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等规定。
若发现在进校前家长、学生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发热史等情况的引起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3.开学前,家长和孩子须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家长须每日登陆或督促孩子每日登陆钉钉手机APP进行学生每日打卡,如实、准确上报数据;
(2)家长和学生向学校提供的学生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疾病史,以及与境外回国人员接触情况须确保真实无误。
(3)家长向学校提供的本人及其他实际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疾病史,以及与境外回国人员接触情况须确保真实无误。
(4)家长须做好自我防护,并督促孩子及其他实际共同居住人做好自我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与外界接触。
(5)若发现有任何可疑的风险,家长和学生必须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
4.实行家校闭环管理
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学生上学期间不得离开学校。
5.确保家校“点对点”接送
(1)学生周五离校和周日返校一律要家长(监护人)进行家校点对点接送,学生接到家后监护人要向班主任报告,严禁学生离校、返校途中在街上、小吃店等场所闲逛逗留;留校学生照旧实行封闭管理。
(2)接送方式可以步行、电动车或私家车,尽量不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
6.加强校园防控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根据防控要求佩戴口罩,请家长为学生准备足够的口罩;要勤洗手,学校已为每个洗手池配备了洗手液;
(2)主动配合每天进行的体温测量。
三、学生须知
1.按上述管理措施要点做好返校前自我防护工作,出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通知要求核酸检测的学生)和绿码错峰报到;
2.按中学生行为规范整理好仪容仪表,做到不染发、不烫发、不留长发、不佩戴首饰、不涂脂抹粉,穿着校服进校;
3.开学第一天就必须佩戴口罩入学;
4.禁止学生骑车入校;
5.在校期间不聚集,按照安排错峰、定点、有序使用教室、楼梯、饮水机、厕所等;
四、家长须知
1.开学后,家长必须在每次返校前督促学生佩戴口罩,并为学生测量体温,若发现体温≧37.3℃,马上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班主任请假;
2.家长和学生应减少外出和走亲访友,最大限度地减少与外界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周末和法定假期不留校学生的家长必须按照要求实行家校“点对点”接送。
4.家长接送学生必须佩戴口罩,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门口聚集;
5.家长必须为学生准备充足的生活用品,期间若需紧缺生活用品,可通过班主任递送;
6.学生上学期间若有突发身体不适,学校将及时处置,并通知家长,家长要保持电话畅通,积极配合。
请所有同学及其家长务必支持和服从学校在疫情期间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如果无法做到,一律暂缓入校学习,采取居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