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音乐学校2017年高一厦大合作艺术教育实验班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2017年高一艺术教育实验班采用与厦大合作办学的方式,借助厦大优质的教育资源,独立设置教育课程,开展适合艺术人才成才的培养模式实验,努力为国内外院校输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艺术、音乐教育、视听传媒等方面优秀学生。按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在优质文化教育课程基础上加设专业教育课程。收费参照普通高中标准。
二、招生名额
(一)2个班60名。办学地点:五通校区
三、招生专业
类别
专 业
中国乐器
古筝、琵琶、阮、二胡、竹笛、扬琴、柳琴、笙、唢呐等
弦乐器
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竖琴等
管乐器
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次中音号、萨克斯等
键盘乐器
钢琴、手风琴
声乐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作曲
作曲 电子音乐作曲
现代器乐与打击乐
打击乐
音乐教育
音乐教育
备注:初中阶段有乐团经历的考生(需学校开具证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四、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兼优,综合素质良好。
(二)身心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形象姣好。
(三)热爱音乐艺术,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有一定专业基础,听音、节奏感、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较好。
(四)符合厦门市中考普通生的报考条件。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校园网(http://www.xmyyxx.com)招生考试页面进行网络报名,于4月10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及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寄达学校招生办审核。4月13日--14日考生到我校五通校区进行现场审核并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材料
(1)出具考生学籍号、素质报告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
(2)考生本人户口复印件(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
(3)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拟报考年级)。
(4)经就读学校审核盖章的初三上学期末各地质检语文、数学、英语、思政、物理、化学六科成绩证明。
(5)厦门市2017年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
(四)考试地点:五通校区。考试现场提供钢琴、扬琴、古筝、马林巴、小军鼓,其它乐器需自备。
(五)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
(1)专业素质测试:
4月15日上午8:00-11:30
(2)综合素质测试:
4月15日 下午2:30——5:30
4月16日上午8:00-11:30
2.考试内容和要求
(1)专业素质测试:音乐素质和演奏、演唱水平测试。参见附录一:音乐素质和专业测试内容
(2)综合素质测试
由我校自主命题,提前招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基础知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按中考单科满分150分记分,物理化学合卷满分100分,物理分值占卷面分70%,化学分值占卷面分30%。
学生应参加上述两项测试。
五、录取
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专业素质测试*40%计算考生得分,在综合得分的基础上,按各专业小类排序择优录取。新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市区教育局和市招办备案。
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中考。
六、说明
(一)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本简章由厦门市音乐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