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学生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闽教基〔2010〕3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我厅《关于认真做好“福建省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7〕72号)和《关于做好2009届普通高中毕业学生信息导入新课程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9〕12号)的要求,我省大多数普通高中学校已将2007级以后的学生信息录入“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促进了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的联网运行。但截至本月初,仍有部分高中学校缺少一个学年或者两个学年的学生信息数据,个别高中学校甚至还没开始使用管理系统,造成了全省普通高中数据统计不全。根据我省高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从2009年起我省所有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已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为了做好2010届及今后普通高中毕业学生信息导入管理系统,完善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确保全省高中在校生学籍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高校选拔录取新生提供客观、准确的评价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福建省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的日常使用工作。今后,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档案信息和学籍变动均须通过管理系统进行处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所属辖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尽快录入所有在校生的学籍、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做好学籍变动,具体操作方法见《“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主要操作模块说明(教育局版)》(附件1)。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仔细检查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数据是否完整,确保系统内数据与学校实际学生信息一致。
1.对于从2007年即按我厅要求开始正常使用管理系统的普通高中学校,2009-2010学年所要操作的具体内容见《2009-2010学年“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主要工作操作流程(学校版)》(附件2)。
2.对于2007年后使用管理系统但学生信息尚不完整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学生信息补录工作操作流程(学校版)》(附件3)的要求,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之内补充完整当前高中三个年级在校生的相关信息。对于少数还没使用或刚开始使用管理系统的普通高中学校,为了使其也能按时完成高中三个年级在校生相关信息的补充工作,可以在按上述要求补充完整本学年高一、高二两个年级在校生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参考《关于做好2009届普通高中毕业学生信息导入新课程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9〕12号)附件中的操作流程导入2010届高中毕业学生信息。
三、今后,各普通高中学校均要在信息发生的本学期内完成学生信息的维护工作。所需完成的主要信息包括:学生信息、学生异动、考评信息、奖励信息、处罚信息、模块终结性考试成绩、学分评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总评。
四、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进行《福建省2010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表》数据核对和公示确认工作。所有普通高中毕业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于由省里于4月29日进行统一导入,学校无须导入。相关信息录入完整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福建省2010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通过“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打印该表,在学校或班级张贴公示(或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投诉或不同意见的,要及时核对、查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更正。考生要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个人该表上签名确认,最后由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有关数据的核对、公示确认和签名盖章工作必须在2010年5月20日之前完成。通过以上步骤建立的该表,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学校要将原件装入考生的纸质档案。我厅将于2010年5月20日后通过“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将确定后的该表按全省统一格式汇总到高招系统电子档案中,以便高招录取时一并提交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必要参考。
五、各普通高中学校在使用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可在上班时间及时与浙江浙大万朋软件有限公司总部(联系电话:0571-87658065,Email:shenzy@zdsoft.net)或其福建办事处(联系电话:0591-83300682, 83300685,Email:wangxq@zdsoft.net)联系,也可以在“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专题论坛(http://bbs.zdsoft.net/forumdisplay.php?f=38)中发帖交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进管理系统的情况和在实施中的遇到的突出问题,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Email:7353725@163.com)。
附件:
1.“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主要操作模块操作流程(教育局版)
2. 2009-2010学年“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主要工作操作流程(学校版)
3.“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学生信息补录工作操作流程(学校版)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