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0年秋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0年秋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闽教基〔2010〕20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09]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厅[2008]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08]6号)的有关精神,我厅编制了《福建省2010年秋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下发的《福建省2010年秋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分为《福建省2010年秋季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福建省2010年秋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福建省2010年秋季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目录》、《福建省2010年秋季基础教育地方课程用书目录》。各教学用书目录中分为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及挂图、电子音像等选用教材。教科书为必选部分,每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版本,教师用书、挂图、磁带、VCD、CD-ROM及投影片等只作为选用教材供教师教学中选用,不得要求学生购买,但学生可自愿选择购买语音磁带。各地应根据课程计划的要求,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严禁选用教学目录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二、中小学教材的选用是政策性、业务性、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用书的管理,做好2010年秋季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工作。鉴于国家正在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材进行修订,同时为保证免费教科书的政府采购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的正常进行,各设区市教科书的选用应做到相对稳定。确需更换教科书版本的,应按照教育部关于维护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正常秩序有关政策的要求进行,并将更换教科书版本的理由及结果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从起始年级开始选用。
    各设区市应于3月20日前将2010年秋季本设区市使用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各学科的版本教科书上报我厅备案,同时将本设区市使用的教科书版本通知所属县(市、区)教育局,以便学校征订2010年秋季教科书。
    各校2010年秋季教科书的征订工作要在各设区市确定版本的基础上进行组织征订。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本学期各学科课程教学的安排,做好高中新课程各学科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教科书的征订工作。不得将本学期未开设的各学科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的教科书提前征订。
    三、2010年秋季,全省农村(含县城城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全部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并对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
    1. 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
    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小学《劳动》、《乡土教材》(经修订后已更名为《海西家园》)。初中《劳动技术》、《地理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图册》、《历史填充图册》。英语磁带不纳入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
    初中的《福州地理》、《泉州地理》、《厦门地理》,其免费经费由有关设区市政府自行承担。
    2.全省农村(含县城城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使用国家课程教科书并纳入循环范围的有: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其中,循环教科书破损、更换版本和学生数变化的补充,由省级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际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进行统一配发。
    特教学校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均不纳入循环使用范围。
    3、小学地方课程教科书《小学乡土教材》(更名为《海西家园》),使用年级为4至6年级,分上下册,列入2010年秋季地方课程教科书免费征订范围,同时因该书在试用过程中,暂不列入循环使用;小学《劳动》和初中《劳动技术》因需重新修订,也暂不实行循环使用。
    4、循环使用教科书是中小学的教育装备,由国家免费提供,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实行年度纵向循环,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各校应按照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7号)的要求,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做到至少65%的教科书能继续使用,确保下学年学生人手一册,同时要及时研究解决循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循环教科书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益。
    四、201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部分教学用书中的教科书更换了出版单位和主编,请各学校注意征订。
    五、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在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在免费提供教科书以后,严禁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一切费用,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六、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用书征订管理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2010年秋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是各校教学用书征订管理工作的依据。各地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认真做好201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的征订工作。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管理,实行教学用书征订工作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层层建立责任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省颁发的教学用书目录组织征订工作。学校的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
    教材征订工作按程序管理。省教育厅将《福建省2010年秋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直接发至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再由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将目录分别转发所属中小学校。各校在征订教学用书的过程中,应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教学用书目录要求,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在用书目录内填写本校各年级学生所需的各学科书名、版别、册次(模块)的订数。对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城市享受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学校应在 “免费教科书”栏目中填报各年级实际在校生数及订数;为教师征订教学需要的教科书及英语磁带订数填报在非免费教科书订数栏目中,其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学校校长应对本校教材征订进行审核把关,并由学校加盖公章。各校目录征订情况填写后于3月25日前按隶属关系报所属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设区市、县(区)教育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别、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无误加盖公章后于3月30日前送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
    七、各地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教材版本征订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将中小学用书管理工作纳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征订工作。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发放工作的领导和监管,明确职责,专人负责,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按时、按量、保质、免费发放到每一学生手中。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设区市的教材征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教材征订工作中的问题。
省教育厅将在《福建日报》上向社会公布《福建省2010年秋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选用征订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
    
1.福建省2010年秋季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
    2.福建省2010年秋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
    3.福建省2010年秋季基础教育地方课程用书目录
    4.福建省2010年秋季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目录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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