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实现“双高普九”县(市、区)和2008年度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闽政教督〔2010〕11号
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双高普九”工程和建立教育“对县督导”评估制度的统一部署,在县级政府自查自评,设区市政府核查(复查)、申报的基础上,我室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09年分别对永泰县等6个县(市、区)进行“双高普九”评估验收,对仓山区等2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2008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经评估,永泰县等6个县(市、区)“双高普九”“一票否决”项目全部达标,其他项目指标总体符合要求,达到我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验收标准;仓山区等14个县(市、区)总分达到所属类区优秀等级分值,且六项A级指标均达到优秀等级比例。经省教育厅研究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确认永泰县等6个县(市、区)为福建省“双高普九”县(市、区),仓山区等14个县(市、区)为福建省2008年度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由省政府颁发牌匾,并给予经费奖励。现将名单(详见附件1、2)予以公布。
希望被确认为“双高普九”县(市、区)和2008年度教育工作先进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我省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1: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双高普九”工程和建立教育“对县督导”评估制度的统一部署,在县级政府自查自评,设区市政府核查(复查)、申报的基础上,我室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09年分别对永泰县等6个县(市、区)进行“双高普九”评估验收,对仓山区等2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2008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经评估,永泰县等6个县(市、区)“双高普九”“一票否决”项目全部达标,其他项目指标总体符合要求,达到我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验收标准;仓山区等14个县(市、区)总分达到所属类区优秀等级分值,且六项A级指标均达到优秀等级比例。经省教育厅研究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确认永泰县等6个县(市、区)为福建省“双高普九”县(市、区),仓山区等14个县(市、区)为福建省2008年度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由省政府颁发牌匾,并给予经费奖励。现将名单(详见附件1、2)予以公布。
希望被确认为“双高普九”县(市、区)和2008年度教育工作先进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我省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1:
福建省2009年实现“双高普九”县(市、区)名单
福州市:永泰县
泉州市:泉港区
漳州市:华安县
龙岩市:上杭县
三明市:宁化县
南平市:武夷山市
附件2:
福建省2008年度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名单
福州市:仓山区(一类县区) 晋安区(一类县区)
闽侯县(一类县区)
厦门市:同安区(一类县区) 翔安区(一类县区)
泉州市:南安市(一类县区)
三明市:沙 县(一类县区) 泰宁县(二类县区)
莆田市:涵江区(一类县区)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二类县区)
龙岩市:永定县(二类县区)
南平市:建瓯市(二类县区) 松溪县(三类县区)
宁德市:古田县(二类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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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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