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将依照改革方案,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2021年的全省初中毕业生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实施意见》提出,为减少学生考试次数、减轻课业负担,发展学生关键能力,我省继续坚持初中毕业升学“两考合一”。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书面闭卷笔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英语口语考试探索。
中招录取总分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满分共310分,各科均以卷面分数科学合理折算后计入中招录取总分,具体折算方案由各设区市确定。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为切实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此次改革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列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之一。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20年起,中招录取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目前已取消的不得恢复,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