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州中考高中录取批次录取办法
录取
提前批:
1.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艺术类: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含良)以上且专业考试合格,根据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最低投档控制线168分以上(含168分)择优录取;对生源未招满额的学校,如招生院校未事先设定最低录取线,投档线最低可降到138分。
(2)非艺术类: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含良)以上,其他条件按五年制高职条件录取。
2.师大附中空飞班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在身心检测和政审合格条件下,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含良)以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学科成绩达到C级(含C)以上,体育学科达到B级(含B)以上,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市区普高第一投档线下1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公办普通高中的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办法:在专业合格的条件下,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投档控制线为330分,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通高中招生条件一致;在初中阶段获得县(市)区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办的各类体育、艺术比赛获奖(含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考生,在招生学校名额未收满的情况下最低可降至297分录取,无等级科目要求。
民办普高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办法:采取专业测试合格后参加中考,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分不低于297分,无等级科目要求。
体育、艺术特色班面试成绩在正常批录取是否互认,由相关学校协商确定报福州市中招办审核后提前向社会公布。报考市区和七县(市)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色班的学生如未被正常批录取,在供需见面批学校招收时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在同级学校可互认,或高一级达标校专业测试合格成绩可用于低一级达标校以及一般普通高中供需见面批录取使用。
(二)第一批:普通高中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招生程序: (1)先招统招生;(2)再招报考第一志愿的定向生;(3)未招满的定向生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进行统招生二次录取。
2.第一条投档线切线办法:根据中考投档总分,福州市区按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州高级中学和师大附中等八所一级达标学校普通班(不含特色班和自主招生,下同)面向市区招生计划总数的75%划定普通高中第一条投档线。福清市按福清一中和福清侨中、长乐市按一级达标校普通班向本地招生计划总数的75%划定第一条投档线,闽侯(含高新区)、闽清、永泰、连江、罗源分别按闽侯一中、闽清一中、永泰一中、连江一中、罗源一中普通班的招生计划总数1∶1.05划第一条投档线。
3.达标普高学校投档等级要求及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校和七县(市)一中:综合素质等级要求为良(含良)以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成绩达到C级(含C)以上。福州市区省一级达标校和七县(市)一中体育成绩为B级(含B)以上,其他七县(市)省一级达标学校体育成绩为C级(含C)以上。
(2)省二级达标学校(不含县一中):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体育、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七科中只能有1科D等级。
(3)省三级达标学校: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体育、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七科中只能有2科D等级。
(4)“定向生”录取办法:在统招生第一次第一志愿所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招“定向生”的优质普高以向本地招收普通班学生数的50%,根据2015年中考报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中考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招满的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进行第二次录取。
(5)普高各类达标校定向生录取对各学科的等级要求不变,只降低中考投档的总分。
(6)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向各县(市)招生录取办法
两所学校分别根据在福州市区招收统招生第一次所划投档线上择优录取,等级要求同市区一级达标学校。学校未招满的计划不再调到福州市区录取。
(7)普高特长生录取:
A. 普高体育传统校特长生报名条件:中考体育成绩达B级(含B)以上,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以上县(市)区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单项竞赛个人项目、集体项目前六名队员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B.录取办法:考生专业测试合格并参加中考,由各招生学校设定体育、艺术特长生投档线并经市教育局公布,按志愿在线上投档择优录取,投档录取的等级要求与一般普高投档录取条件一样。特长生最低投档控制线为330分。
4.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投档录取办法: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学校考查成绩4科以上合格;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七科不超过3个D等级。
5.普高投档轮转方式:福州市区、七县(市) 在各自第一条线上按志愿轮转投档,未满额的学校,逐10分降,按志愿一次性投档,但不低于普高最低投档控制线330分。
(三)第二批:五年制高职
1.一般五年制高职:综合素质评定合格,根据考生志愿在最低投档控制线230分以上(含23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生源未招满额的学校,如招生院校未事先设定最低录取线,投档线最低可降到200分。
2. 五年制高职体育、艺术专业录取:综合素质评定和专业考试合格,根据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最低投档控制线168分以上(含168分) 择优录取;对生源未招满额的学校,如招生院校未事先设定最低录取线,投档线最低可降到138分。
(四)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含体育、艺术专业)投档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体育、艺术专业需专业考试合格)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投档。
(五)同分投档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分考生全部投档录取。
2.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同分考生投档办法:优先投政策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下,依次按学科总分、投档总分、数英总分、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