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 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改进考试方式,科学呈现成绩,综合评价录取,引导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适用范围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适用本实施意见。2010年和2011年入学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继续执行《威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指导意见(试行)》(威教基字〔2009〕6 号)文件。
三、考试内容
初中学业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学、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共11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考试在初四学年末进行;历史和生物学考试在初三学年末进行;信息技术和地理考试在初二学年末进行。初二已参加地理、信息技术考试,初三已参加历史、生物学考试,但对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申请随下一年级重考一次,取最好成绩作为学业考试成绩。
语文考试满分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数学考试满分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数学考试不再对科学计算器使用进行专门考查。
英语考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80分,听力考试10分,口语考试1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听力考试和口语考试同时进行,考试时间为20分钟,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测试。
物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满分9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单独进行,采用在实验室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
化学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满分70分,考试时间为80分钟;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单独进行,采用在实验室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
生物学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满分7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单独进行,采用在实验室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
思想品德考试满分7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采用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历史考试满分7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地理考试满分7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60分,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随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系统的完善,将逐步采取现场测试与日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实施办法另文下发。
信息技术考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为40分钟,采用闭卷、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考试由我市自行组织,不再参加山东省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另文下发。
实验操作技能测试中的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每个学生必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每个学生抽测其中的一科。具体实施办法另文下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分数呈现,总分为560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成绩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均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得分为满分的88%以上的为A等,74%以上不足 88%的为B等,60%以上不足74%的为C等,不足60%为D等。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5%、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则按考试总人数的25%、35%、30%的比例从下一等级中递补;如果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
(二)考查科目
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共5科。考查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终结性评价在初四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终结性评价在课程结业时进行。
考查科目成绩用等级表达、等级呈现,均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
四、成绩的使用和管理
(一)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
随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的逐步扩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上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可根据特色发展需要,对学业考试(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有关内容(基础性发展目标、综合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提出相应的录取标准,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学业考试成绩同时也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参考或依据。
(二)考试结束后,荣成、文登、乳山招生考试部门要将所有考试成绩报威海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威海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市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库。
(三)完整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是体现学生接受完成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重要标志,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学业考试。
(四)威海市内各市区之间转学的学生,可将在原市区参加学业考试的成绩带到转入的市区;市外转入学生以参加威海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成绩为准。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五)将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纳入到初中办学水平评价当中,初中办学水平评价结果要与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挂钩,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计划数的80%,指标生以初四学业考试报名人数和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得分各占50%的权重进行分配。
五、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全市初中学业考试的组织领导,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各级教研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初中学业考试所需经费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并按现行机制及时拨付,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1.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全市考试工作的组织。具体负责对城区初中学业考试科目(含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的组织考试、组织评卷和成绩管理工作等。要加强对考试的工作人员及监考教师的培训,确保考试中各环节组织严密,不出纰漏。要严格对学业考试成绩库的管理,确保成绩的真实和安全。
2.市教研中心负责考试科目的统一命题、审题和制卷,并配合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完成城区初中学业考试阅卷工作。负责制定并下发《威海市初中学业考试说明》,对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能力要求、试卷结构和分值安排等做出明确规定,对考查科目的实施提出指导性意见。要高质量地做好考试科目命题工作,命题要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对三维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考查,要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主干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建立和完善命题工作机制,落实命题人员资格认定和动态管理制度、试题征集制度、命题与审题分离制度、阅卷质量过程监测制度、试题评价反馈制度等,确保试题质量。
3.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试成绩真实准确。荣成、文登、乳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市初中学业考试科目的考试组织、评卷和成绩管理等,负责对考查科目的命题和考务的组织实施、成绩管理等;环翠区和国家级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市教育局做好本区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对考查科目的命题和考务的组织实施、成绩管理等。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和综合素质发展报告的填报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宣传,提高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学业考试成绩要在每次考试结束后15天之内予以公布。
本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提出的新要求作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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