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小学升初中
1、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
2、农村小学毕业生以乡镇为单位,升入所在乡镇中学。
3、城关小学毕业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校。周宁十中和狮城中学各招收参加电脑派位毕业生的1/2,并按相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
二、初中二年级学业统一考试
(一)考试对象
1、周宁县初中二年级学生。
2、参加2008年我县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等级未达到B级需要重考的初中毕业班学生。
3、由于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其他设区市转入等原因,未能参加2008年我县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初中毕业班学生。
(二)报名和考试
报名时间:3月9日至15日,考试时间是6月22日上午,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成绩登录及其它
1、地理、生物的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卷面原始成绩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 级,A 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20%,达不到20%时降分至达20%止;B 级(含B 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50%,达不到50%时降分至达50%止;C级(含C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80%,达不到80%时降分至达80% 止。
2、由于上年成绩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其成绩按B、C、D三个等级记载,换算办法:重考卷面成绩70分以上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取等级高的成绩作为该科毕业升学成绩。
3、本次缺考的考生不记载成绩。缺考、0分和C级及以下的初二考生可参加下年度的考试。其中,缺考的考生参加下年度考试可作为首考,0分和C级及以下的考生参加下年度考试视为重考,重考成绩按B、C、D三个等级记载,重考卷面成绩70分以上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
4、学生地理、生物成绩(含重考)必须达到C级才能毕业,否则,普通高中将不予录取。
5、由于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其他设区市转入等原因,首次参加我县地理、生物考试的初中毕业班学生,其地理、生物成绩参照以上方法执行。学生的考试成绩由县中招办统一管理,原始分不公布,严格保密。不对成绩进行排队或评比。等级成绩不公布,但应通知考生本人及家长。
6、初二年级学业统一考试考点设各中学,各校应按《中考规程》认真组织,确保考试的规范、公平、公正。
三、关于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师范、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普通高中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报考青年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德优秀,身体健康,户籍在本县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
五年制师范、周宁一中只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凡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各专业的考生,均必须有较好的普通话口头表述能力,能正确书写毛笔字、钢笔字,同时: (1)报考小学艺术教育类专业的学生,还必须在音乐或美术方面有兴趣专长;(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还必须有一定的音乐、舞蹈基础和素质;(3)报考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还必须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青年。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
a、肝功能检查有异常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携带者。
b、身体外貌(含身高)不符合师范类招生面试有关规定者。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是:4月10日至20日,考试时间是6月19日至6月21日。
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报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4号)精神,流动人口在我县当地初中就读一年以上(初三年级必须在当地就读)的非本县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在我县报考,但不得报考周宁一中。
2、报考地点:应届生在学籍所在中学报名,往届生在补习学校报名,社会青年和初三年级转入本县的学生在县招生办报名。考生报考时需持:(1)户口簿或有效户口证明及复印件;(2)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还需持有关部门出具的原件或有效证明及其复印件。
3、有关材料的上交:4月29日前各报考点应将《考生花名册》上交,5月30日前各报考点应 《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按考生报名号的顺序整理送县招生办。
4、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科目:①全市统一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等10科;全市统一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和英语的口语交际等科目的考查待条件成熟后进行。②学校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等。
5、毕业升学考试、考查科目的分值与等级: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仍按原始分记载。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卷面原始成绩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A 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20%,达不到20%时降分至达20%止;B 级(含B 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50%,达不到50%时降分至达50%止;C级(含C级)以上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80%,达不到80%时降分至达80% 止。体育成绩等级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中[2010]1号)规定执行。考查科目只定合格、不合格两档。2010年中招录取时,以等级呈现的政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生物等学科达到B以上等级的分别给予奖励分(A级每科奖励5分,B级每科奖励2分,C级和D级不奖励);地理、生物重考等级成绩不享受奖励;体育免考等级成绩不享受奖励,奖励分与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一并相加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
6、全市统一考试的文科科目试卷由宁德市教育局组织命制,实行统一的网上阅卷。
(四)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5月26日-30日
考生必须认真填涂《2010年宁德市初中毕业生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志愿卡》(简称《志愿卡》,下同)。填报志愿办法见书《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志愿卡》一经上交县招生办,任何人都不得更换,凡涂改的《志愿卡》一律无效。
录取投档时,以《志愿卡》上采集的考生志愿信息作投档的依据,若《志愿卡》所填涂内容不清楚而影响正常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综合素质评定
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由所在中学(在外地寄读的由寄读中学)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确定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综合实践活动等6个方面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内容,评定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等。
(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要进行体检,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报考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不进行体检,但考生要对照体检标准,如自已所报考的专业受限,应回避报考。
(七)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参加全市统一的毕业升学考试。考查各学科的学业成绩C级或 “合格”以上(含C级、合格)即可毕业。全市统一的考试考查未达到C级或“合格”的学校应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补考,补考合格的也应予以毕业。对确有专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业成绩方面要求,保送生不参加全市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按时予以毕业。
(八)照顾政策与规定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宁政办〔2010〕67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初中毕业生中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加分形式进行量化,凡享受照顾并参加投档的考生,均算入招生学校投档比例。对于按政策享受多项照顾加分的考生,其照顾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