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与范围
(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县招生25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二)招生范围:诏安县在籍(学籍及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报考条件
初中阶段在校表现良好,学生阶段(含小学阶段及初中阶段)曾参加县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如: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化部等)主办或认可的体育、艺术比赛或专业等级考试,并取得优良成绩的2020届初中毕业生。
(一)艺术
1.学生阶段参加县级艺术比赛并获得一等奖或参加市级艺术比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艺术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学生阶段参加国家教育部或国家文化部组织举办的艺术等级考试,音乐类达到5级以上(含5级)、美术类(含绘画、书法)达到5级以上(含5级)水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体育
1.学生阶段各项体育竞技项目中曾获县级个人前二名(团体比赛第一名队员)或市级个人前四名(团体比赛前三名队员)或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个人前八名(团体比赛前五名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阶段在诏安县少体校或诏安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参加训练时间2周年以上(2018年5月1日前入校)、体育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诏安县文广体局或诏安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提供学生学籍及相关成绩证明)。
3.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体育技能专业技能免试优秀运动员考生为:初中阶段获国家级(含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六名主力队员;或者获省级(含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体育竞赛个人前四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予以体育技能免试、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