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2017年福建省学生资助视频工作会议在省教育厅举行,省政协副主席、省教育厅副厅长薛卫民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在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中,我省排名第三,共下达各项资助资金18.9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逾百万人次。 建立主动服务机制 自下而上申请模式变为自上而下资助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低保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费范围高于国家标准。《通知》还规定对各学段建档立卡学生实施最高档助学金的资助,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教育资助政策。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省积极主动联系省财政、民政、扶贫、人社和残联等部门,第一时间获取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并通过与学籍系统的比对,精确识别受助学生所在的学校和学段。同时建立主动服务机制,改变过去由学生提出申请、自下而上层层审批的被动工作模式,为自上而下,由省级获取并分发受助学生信息,进行集中认定,主动资助的服务模式,避免了因政策宣传不到位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资助不落实的问题。 2017年福建省将在学生资助目标、标准、时间上更加精准 2017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健全精准资助机制,推动设立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完善精准救助方面我省将实现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助时间更加精准三个目标。我省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协作,实现相关信息共享,实现对建档立卡等扶贫攻坚对象的精准资助,做到一个不漏;根据不同学生困难情况进行不同标准资助;在规定时间内将资助金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另外我省在高校学生资助方面,由过去的保障性资助向发展性资助转变,在资助高校学生基本生活的情况下,着重提升学生自我实践和创新能力,对其进行技能型培训,对创新项目进行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