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学校荣获“第十四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福建省民政学校已连续三届获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文明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大的力度、更高的要求,启航新征程,推进学校文明创建上新台阶。


:福建省民政学校
:06-09
福建省民政学校荣获“第十四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福建省民政学校已连续三届获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文明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大的力度、更高的要求,启航新征程,推进学校文明创建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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