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尤溪七中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以“用规范字,做文明人” 为主题的啄木鸟青年志愿者活动。
为了贯彻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三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的指示精神,在团县委“我是青年志愿者”活动统一安排下,尤溪七中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兵分五路,分别对尤溪县城关环城路(含上、下水南)至水东电站公路两侧,沈郎樟公园、尤溪县博物馆的公共服务行业用字,道路、建筑物的名称标志以及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广告、招牌用字,商品包装、说明用字,电视台、公交站点、影音广告、大型户外电子广告、网站面向公众的用字,以及汉语拼音、外国文字应用、公务用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字,汉语言出版物用字等情况进行“拉网式”调查,用相机拍摄下来制作成影像资料,并向周围的群众发放文明使用规范汉字的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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