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被我校录取的初一年新生持通知书于8月7日到学校报到,预缴代办费280元,并按时参加入学训练,具体事项随通知书寄发。
请按时到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去入学资格。(28日入学通知书送达原就读学校)。
惠安三中教务处
2012年7月28日
2012年7月28日


请被我校录取的初一年新生持通知书于8月7日到学校报到,预缴代办费280元,并按时参加入学训练,具体事项随通知书寄发。
请按时到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去入学资格。(28日入学通知书送达原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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