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翔安区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及厦门市翔安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现将2023年秋季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对持有翔安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零拒绝入学,保障本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权利。

二、招生对象

有特殊教育需求,具有残疾证的翔安区户籍适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子女。

三、报名事项

1.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23日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方式:

2023年6月15日前,有入学需求的学生家长,下载填写报名表,并于2023年6月23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学生近期免冠2寸彩色相片电子版、相关材料拍照,以“学生姓名+残障类别+新生\转学”命名,打包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

现场评估办法:

新生网上报名后,还需现场评估,以便合理安置,现场评估时间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30日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生及职教部新生现场评估。

第二阶段:7月1日

一年级新生现场评估。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3.报名材料

(扫描或拍照后发送邮件,现场报名评估时还需携带原件、复印件核对)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正面:首页+学生页,反面:父亲页+母亲页)

(2)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对孩子的诊断评估报告和相关病历

(5)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7)有办理过缓学的需提供缓学申请表证明材料。

(8)转学的需提供转学申请表、全国学籍信息表。(在各年级有学位的情况下招收本区户籍转学生)

4.在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采用积分入学办法。

四、招生细则

(一)招生班额:

义教一年级、职教一年级各1个班,每班生数不超过12人。

(二)招生条件:

1.各学段招生年龄:

义教一年级:年满6周岁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至六年级转学生:7-14周岁

(2009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职高一年级:年满15周岁

(200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具备在校学习和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具备走读条件(目前只能提供午休);

3.根据一年级新生个体发展和学校教学的需要,家长具备陪读(如需)、接送的条件;

4.职高部招生对象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⑴有翔安区户籍或义务教育阶段在翔安就读、年满15周岁且毕业的智力残疾或自闭症倾向的未成年人;

⑵有基础计算和识字能力;

⑶能听从指令,遵守规则,愿意参加劳动;

⑷具有动手操作实践能力;

⑸生活能自理,能够乘公交车上学无其他不良行为习惯,能适应学校集体生活,有一定生活经验,平时会帮忙做家务,会简单烹饪、手工等,通过职业教育后能具备一定的就业能力。

五、相关要求

1.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报名。

2.新生入学第1周为观察期,一旦发现有不适合本校就读的,将转换安置方式(转介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服务)。

3.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免费入学,并按文件补贴相关费用。

4.如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安置有争议,可提交翔安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仲裁。

5.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翔安区启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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