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向明中学提前录取招生方案

2011年上海市向明中学“提前录取”招生方案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必须是本市各区县综合素质优良、具备推荐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及学习习惯。
  (3)以下两个条件中居其一的优先录取:
  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学科类竞赛中获等第奖;
  在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评比活动或上海市Intel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技类评比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5月14日至5月16日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填报志愿,必须以向明中学或向明中学浦江校区为其推荐志愿。
  (2)选拨办法:由各初中学校推荐,以向明中学为第一推荐志愿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预录取对象。以向明中学为第二志愿的学生,只能在我校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被择优预录取。
  (3)面试:定于2011年5月22日(周日)进行推荐生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向明中学的网站通知)。在面试当天推荐生必须将初中阶段获得的市、区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证书;参加各类竞赛(不包括等级考)的获奖证书;科技创造发明的获奖证书或专利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交给我校教务处老师。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学生应有较高的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2)学生有较规范的学科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3)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学习成绩优异,且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取:
  参加市级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者;
  在市级科技创新大赛或科技创造发明中获一等奖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5月14日至5月16日,凡符合本校招生要求且经考生所在区县审定后的自荐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填报志愿。
  (2)选拨办法:根据考生的自荐材料选择一批较为优秀的学生参加我校的面试,然后确定预录取对象。
  (3)面试:
  时间:个别通知
  内容:综合素质
  3.自荐资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5月14日至5月20日
  (2)材料内容:将自荐表复印件和考生所获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寄至(或送到门卫室)向明中学,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荐生材料”。
  (3)学校地址:瑞金一路100号
  邮编:200020
  收件人:教导主任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63872999,53063368转127分机
  2.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每天上午9:00至11:00
  3.网址:www.xiangming.lwedu.sh.cn
  4.交通:瑞金一路上有24,41,104,128,955;淮海路上有146,911,920,926,945,167,42,986;地铁一号线至陕西南路站下。
  四、住宿
  向明中学(卢湾校区):只接受少数路途很远的学生住宿
  向明中学浦江校区:寄宿制校区,所有学生均须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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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ww.555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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