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表彰、表扬第十四届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闽直文明〔2021〕2号),表彰、表扬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我校被授予“第十四届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是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单位,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二批确认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批确认的福建省产业技工培养基地。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阵地;通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学习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通过着力培育文明风尚,开展“四德”教育、移风易俗行动、诚信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八不”行为规范,进一步强化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加强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涵育优质单位文化,增强单位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通过积极组织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帮扶共建,进一步促进社会责任有效落实;通过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开展节约型校园、绿色生活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幸福感、获得感。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学校被授予“第十四届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是对我校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抓紧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实现新突破、取得新发展,为服务新时代新福建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