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招生项目
自主招生分两类,即为“特长生招生”和“计划缺口招生”。
1.特长生招生:
按特长生管理办法执行,由军体教研室组织考核,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计划缺口招生:
根据招生计划缺口进行补录,2020年招生计划缺口自主招生专业:数控技术 共40人。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对象:被确定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录取投档分数(语数英三科成绩270分以上或投档分390分以上)达2020年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分数线;综合素质优秀,学业成绩突出或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学生。
2.材料提交:
(1)《2020年学校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一份;
(2)学生会、班级、校报校刊、社团组织等的优秀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证明材料;有关学生活动的优秀组织者证明材料;学校及以上大型活动的优秀主持人证明材料;
(3)学生在校获得的各种综合或单项荣誉;
(4)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学生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不予办理学籍。
3.录取程序:
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者及校友亲属、推荐对象适当予以照顾。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
1.报名推荐和录取等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学校纪委对报名、测试和录取等工作进行监督,若在招生中有虚报、伪造有关资料,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资格结果公示。
3.自主招生实施方案、自主招生学生资格名单将通过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4.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申诉,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